1. 高校招生章程由学校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国家招生政策制定,是学校开展招生工作的依据。艺术类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应仔细查阅拟报考高校的招生章程,全面了解高校招生办法和相关招生要求。
主要查询途径有: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和高校官方招生网站等。“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网页链接:https://gaokao.chsi.com.cn。
2.“艺术类”本科划分A、B段。艺术类A段为经教育部批准单独组织艺术类校考的高校(专业)和使用戏曲类省际联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高校(专业),设1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B段为其他艺术类本科高校(专业),设一个志愿组5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
高职(专科)提前批次的艺术类设一个志愿组6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
本科提前批次艺术类B段及高职(专科)提前批次的艺术类采用“平行志愿”方式投档,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3.报考本科提前批次艺术类B段及高职(专科)提前批次的艺术类招生计划的普通类和单列类考生的综合成绩按专业统考分科类排序,同时单列类的考生综合成绩按专业统考分科类单独排序。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艺术类专业统考、语文、数学、外语。
4.报考本科提前批次艺术类A段招生计划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报考计划类型本科二批次分数线、艺术类统考成绩合格且达到高校划定的成绩要求基础上,按照志愿全部投档,由招生院校根据本校招生章程择优录取。对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3〕10号)中艺术类破格录取办法的,按照招生院校破格录取办法执行。
5. 使用自治区艺术类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本科提前批次艺术类B段及高职(<专科>提前批次的艺术类),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自治区艺术类统考成绩均达到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自治区艺术类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进行平行志愿投档。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50%+专业统考成绩/300×750×5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取整。招生院校根据本校招生章程择优录取。
填报志愿前,考生还须结合自身条件,仔细查阅拟报考高校招生章程、公告,了解有关高校对艺术类专业招生的具体要求(如:是否对高考文化课成绩有单独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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